日内瓦时间2月11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一场记者会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
从世卫组织官方推特发布的宣传图看,COVID 19是Corona(冠状)Virus(病毒)Disease(疾病)和年份的重新组合。
在此前,国家卫健委曾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事实上,世卫组织为疾病起名字也是有讲究的,一些不当的命名曾经引发社会歧视和错误的防疫措施。据谭德塞介绍,为新冠病毒疾病命名时,必须找到一个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群体的名字,且易于发音并与该疾病有关。
“有名字很重要,可以防止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或污名化的名字。它还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标准格式,用于未来的冠状病毒爆发。”他说。
为疾病命名的原则,来自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新型人类传染病的最佳实践》。这份指引由世卫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发布。
出台这份指引,旨在尽量减少疾病名称对贸易、旅游业、动物福利的不必要负面影响。亦为了避免对任何文化、社会、国家、地区、专业或民族群体造成侵犯。
依据指引,疾病命名可包括:
通用描述术语(临床症状、生理过程、受影响的系统等),如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出血性、脑炎、免疫缺陷、功能不全等;
具体描述术语:年龄组、患者人数、时间进程、流行病学、起源、严重程度、季节性、环境,如老年、急性、先天性、轻度、夏季、海洋等;
病因及相关描述,如冠状病毒、流感病毒、亚型等;
年度,如2019;
任意标识符,如Alpha、beta、a、b、I、II、III、1、2、3等。
同时,另一些措辞也不推荐出现在疾病名称中:
地理位置:城市、国家、地区、大陆等;
特殊的动物或食物种类;
文化、人群、行业、职业等;
煽动过度恐惧的词汇,如未知、死亡、致命、流行等。
“鉴于通过社交媒体和其他网络渠道的全球传播日益迅速,首次报告新型人类疾病的人,必须指定适当的疾病名称。”这份指引也表明,如果发布了不适当的名称或尚未命名,世卫组织可以先发布该疾病的临时名称,以防止不当名称的出现。
这一策略在新型冠状病毒上也有所使用。新冠病毒疫情出现初期,因缺乏明确的名称,国内媒体常将其简称为“武汉肺炎”或“武汉病毒”。
随后,世卫组织将该病毒暂命名为“2019-nCoV”。彼时,世卫组织相关官员曾表示,命名需要全球专家的参与和确认,而世卫组织又没有时间召开会议来讨论病毒的名字,便未正式命名。
不当命名的后果
前述指引出台于2015年,在此之前疾病常使用人名、地名、生物名等命名,一些不当命名甚至造成过负面影响。
例如,据BBC报道,2009年H1N1病毒爆发时,曾被称为猪流感。这导致埃及屠杀了所有的猪,即使这种病毒是由人所传播的,而非猪。
另一个著名的疾病――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命名也饱受争议。
科学家为该疾病命名时就曾考虑过要规避当地一些特有名词,而选择了“中东”这一范围更广的说法。但即使这样,这一命名也受到了当地一些国家的抗议。
世卫组织日后也曾反思过这一不当命名。
采写: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