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出院后还会被感染吗?张定宇:会产生一段时间抗体 1月27日为1.7%;武汉治愈比例6.2%
2020-02-11 11:54:02

“专家说了,口罩不受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多戴几天。”

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口罩吗?员工能否以没口罩为由拒绝上班?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月10日21时,湖北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有记者在会上提问,现在各个医院有不少重症患者已治愈出院。临床上现在的诊疗方案和早期相比有哪些完善和进步的地方?

魏先生说,接下来的几天,他打算和妻子节省着用口罩,回家要把口罩叠好,小心翼翼地收纳进保鲜袋,一只口罩至少戴3天。

不少网友感慨,自己和复工之间差了一只口罩的距离:

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所以很难认定是否是在单位或者上下班途中被感染,因此,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是不属于工伤的。

“两个大人上班,加老人外出买菜,估计支撑不了多久。但是网上预订的口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发货。”

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某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

因此,对于现阶段的普通民众来讲,自己做好个人防护还是关键。

例如,根据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办公环境宽松、通风良好,且彼此间确认健康状况良好情况下可以不佩戴口罩。

首先,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1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说,武汉、湖北、全国治愈比例均明显上升。

 

其它工作环境或无法确定风险的环境下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那么,如果复工后,因为通勤被感染了,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魏先生有点后悔春节前没有多囤口罩。

不少人担心去上班会令自己暴露在“高危环境”中。此前,不少地区曾发生过单位内的聚集性感染。

这样的境遇是全国不少上班族面临的尴尬。

“公司是不给员工配发口罩的,要自己准备,口罩用光以后咋去上班呢?没口罩出门不就等于‘裸奔’?”

现在,去超市要戴、坐地铁要戴、下楼扔垃圾要戴,自己戴、家人戴……几包口罩,一个假期就耗掉了不少。

 

所以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 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 ,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其中全国治愈比例8.2%,1月27日为1.3%;湖北治愈比例6.1%,1月27日为1.7%;武汉治愈比例6.2%,1月27日为2.6%。

如魏先生所说,很多上班族对于复工提心吊胆,主要还是担心期间乘坐公交或去一些公共场所后被感染。

首先,来看看法律相关规定:

2月10日,不少地方都迎来了复工的第一天。但很多上班族却面临一个尴尬的处境:口罩快没了……没有口罩我能不去上班吗?上班途中被传染了算工伤吗?

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口罩使用指南中也提到,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工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潘昱龙 摄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表示,目前在我们医院出院患者当中,包括重症和危重症患者,没有出现复发和再次感染的病例。因为所有患者出院治愈以后体内会产生一段时间抗体,至于是否能够达到终身保护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临床治疗进展也在不停地反复完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目前已经出台第五版,每一版都有完善与修改,现在的诊疗方案较早期有了一些进步。

 

10日,在北京工作的魏先生迎来复工的第一天。出门前,他和妻子分别取出一只新的医用外科口罩,家里的口罩库存减为1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