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德州市司法局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各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总结前期工作,对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局党组书记郑广敏主持并讲话,局长李福辉传达省疫情防控督导组反馈意见并安排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赵复坚、梁少宗、张树峰、吕金贵、王丙海、任洪军、陈军、蔡斌孝参加,并围绕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发言。
会议指出,“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能失防万一”,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和职责担当。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全系统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成立领导小组,并下发通知安排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购置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认真细致摸排干警职工外出等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零报告”“日报告”等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加强定位抽查,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同时,办公室加强协调运转、服务保障,宣传教育科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重要信息和全系统典型做法;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整理发布防控疫情有关法律法规;机关党委印发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律师协会印发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及倡议书,并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捐助活动,募集善款15万元,等等。
会议要求,一是做好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疫情防控。认真学习贯彻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接待服务方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做到既阻断病毒、又保障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接待场所的防护、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发挥热线、网络平台的服务优势,引导群众向“12348”热线、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公众号和APP等寻求法律服务,避免人群在接待场所聚集。加强涉疫情的舆情研判,针对涉疫情社会面矛盾纠纷、法律服务需求情况,组织专门力量给予有针对性专业解答,并将各类具体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解决。二是要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要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加强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领导干部要严明纪律、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基层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动和组织党员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亮明身份、冲在前面、体现担当,做到“七个带头”。带头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带头站在防控斗争第一线,自觉听从党组织部署和安排;带头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带头增强科学防控意识,不开或少开空调,落实“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安全防护措施;带头加强正面宣传,坚决抵制谣言散布,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引导群众正确面对疫情、消除恐慌心理;带头使用电话、网络等信息手段办公办会办文,尽量减少面对面接触;带头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为保持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良好榜样。同时,继续严格“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按照各级要求及时上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加强后勤保障,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经常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加强舆情引导和科普宣传,增强干警职工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要发挥好职能作用。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采取新举措,着力发挥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作用和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优势,努力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传递社会正能量,切实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大力加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重点做好涉疫情法律服务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认真做好涉疫情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按需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听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的统一安排,靠上工作,积极利用电话、微信群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更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职能,立足发挥法治服务和保障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为全市平安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