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工程人员占旺期间遭警殴打入稟索偿
2017-11-23 17:17:02
Now新闻台工程人员李小龙,在三年前采访占旺行动期间,报称遭警员殴打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及有创伤后遗症,李小龙在三年索偿期限临近届满前,入禀高等法院,向律政司司长索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排期在明年五月十七日提讯。
入稟状指,原告李小龙在2014年11月25日晚上9时许,在旺角上海街遭多名警员殴打及不断辱骂,又将他按在地上,有警员更坐在他身上,以及用拳打、脚踩和膝撞等方式袭击他身体不同部位,他事后感到头晕及全身疼痛,眼角、膝盖、手肘及肋骨多处受伤。警方其后更一度将他扣押一日,后来无条件释放他。他表示,自己在事后,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出现精神及心理问题,因此向律政司司长提出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