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驳回方国珊立会抗议案上诉
2017-10-04 10:16:01
西贡区议员方国珊三年前于立法会一次工务小组会议上,展示标语及喧哗令会议中断,被裁定违反立法会行政指令罪成,她向终审法院上诉被驳回。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书面裁决指,立法会行政指令第十一条清晰指出公众人士须避免作出何等行为,条文列明进入立法会范围或在内逗留的人须遵守秩序。
方国珊于2014年与两名助理旁听立法会工务小组会议时,两度展示标语及喧哗,抗议扩建将军澳堆填区,令会议中断,被裁定违反立法会行政指令罪成,三人分别罚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