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研究冯敬恩案判辞再决定是否跟进
2017-09-21 17:49:13

港大校委会去年一月开会期间被人围堵,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被控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名成立,同时承认刑事损坏及企图强行进入两项罪名,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令。第二被告、学生会前外务副会长李峰琦,企图阻止载着校委纪文凤的救护车离开,裁定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名成立,被判二百小时社会服务令。冯敬恩在庭外说,多谢律师、亲友和支持者,不会再评论。李峰琦就说,两人不会上诉。港大回应指,尊重法庭的决定。律政司表示,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和主控官报告,再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裁判官高伟雄说,考虑到两人无刑事纪录,有真诚悔意及获家人支持,判社会服务令,是希望两人明白,许多青年期望改变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公义,但当认定理念等于真理,就会忽略其他人持有不同意见的权利,又指大学生身份不是光环,而是紧箍咒,一言一行都受社会关注,两人可能感觉自己是对,但有自以为是的心就会丧失理智,无论他们认为自己有多正确和理据,大众只会聚焦他们的违法行为,而不会令人接受他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