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指国歌法咨询不应成为反对派拖延的理由
2017-09-01 18:46:08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歌法》草案,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表示,《国歌法》是全国*法律,不认为是针对香港而制订,《国歌法》要通过本地立法才能在香港实施,也是有先例可循;刑罚方面,将会按照《国旗法》和《国徽法》的做法,以香港的量刑方式处理,而互联网也会被视为公开场合,会受到规范。她又认为,特区政府有责任就立法进行公众咨询,但不应成为反对派拖延立法的理由。

范徐丽泰指,奏唱国歌时要肃立,是全世界的做法,要学校教学生唱国歌也不为过,她也认为应该尽早落实,如果有人在唱国歌时怪叫,声称是走音,就是幼稚的行为,明显不尊重国歌。对于《国歌法》指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歌,范徐丽泰指香港可能较难做到,但认为只要将《国歌法》的精神放入法例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