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城市企业注意啦!这些违法行为“免罚”
2020-05-08 09:08:18

4月29日,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了聊城市首份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自公布之日起,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84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和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推进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由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联合公布的“免罚清单”,覆盖市场监管领域的企业登记、生产、商标、包装、销售、服务等多个环节,涉及法律依据包括《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电子商务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为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享受“免罚”待遇、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

要注意的是: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免罚,不是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而是给予企业一次容错改正机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