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云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0-01-17 13:10:05
1、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享受该政策?
本办法主要支持的是在在密云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经营地、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且无违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电子商务企业。
2、具体资金支持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对电子商务企业年度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量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按达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达到高一档时,支持资金应扣除前一档已兑现的资金。
(2)对电子商务企业年度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以下按照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量的1%给予支持;1000万元以上按照0.5%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电子商务企业销售原产地为密云的农副产品实现的年度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按照1%的比例给予支持。
(4)对平台类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公共网络服务建设投入给予支持。平台企业吸纳企业数量超过20家(含)且本区企业占比不少于50%,对平台企业在公共网络服务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的支持,单个平台累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