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2
2020-05-06 11:40:58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委托,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20年仓库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XSJS20191230-09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20年仓库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20年仓库租赁,租赁面积: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含办公用房)。(详见第四章)

2.3服务期限:租赁服务时间为2年,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且每年租赁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资金来源:

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已筹集。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

4.2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4.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注:本项目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投标人进行违法不良行为查询。查询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凡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得具有关联关系,若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本次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不能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视为无。)

4.4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烟草行业列入不良供应商(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4.5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容、责任和权利;已组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组建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不得分别作为两家单位参与投标,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7)现场购买。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3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5月 27日 14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七、开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1会议室。(地址:宜宾市南岸酒都路51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岸酒都路5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90988565

监督电话:0831-2337784 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7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18030442539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