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注销公告
2020-05-06 11:33:48

当事人:北京锋慧睿烨聚福餐厅等1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经查,北京锋慧睿烨聚福餐厅等1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在营业执照上所记载的经营场所查无此户并无法取得联系,且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登记规定,现将本局对北京锋慧睿烨聚福餐厅等1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作出予以注销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公告如下:

北京锋慧睿烨聚福餐厅等1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在营业执照上所记载的经营场所查无此户并无法取得联系,连续两年不申报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上述事实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登记规定中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适用情形。

北京锋慧睿烨聚福餐厅等146户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包括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或其利害关系人在《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登记规定所要求的公示期间内,未对拟简易注销决定提出异议,也未向辖区所以书面形式提出。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登记规定,对北京锋慧睿烨聚福餐厅等1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伟、侯赛            电话:69041648

附件:第二批建议注销公告名单.xlsx

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