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子 美国婚外生子承诺月付万元
2020-04-30 04:42:49

□记者 范洪雷

通讯员 王辉 罗晶琦

已婚男子赵磊和王菲相识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并非法同居,王菲产下一子。不久,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签署协议,约定孩子由王菲抚养,赵磊每月支付1万元抚养费。但赵磊却一直未履行协议,王菲将其告上法庭。

该协议是否有效?男方又该支付多少抚养费?近日,槐荫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承诺每月给万元没兑现

2011年,已婚男子赵磊与王菲相识,次年,两人开始非法同居。同年底,王菲在美国产下一子,取名赵小雨,系赵磊的非婚生子。

赵小雨出生后,两人就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产生矛盾。2014年,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签署协议,约定孩子由王菲抚养,赵磊每月支付1万元抚养费。

此后,赵小雨跟随王菲生活,但赵磊未按协议支付每月1万元抚养费。2016年,王菲以赵磊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为由诉至槐荫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万元。

庭审中,被告辩称该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并称原告王菲道德素质差,要求非婚生子赵小雨交由自己抚养,不要求原告支付抚养费。

男子被判每月付1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赵磊有合法婚姻,在婚外与原告王菲同居并生子,违背婚姻法有关规定,为婚姻法所禁止。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原被告双方对赵小雨均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法院认为,赵磊另有家庭,且已经育有一儿一女,如果赵小雨由被告抚养,对孩子成长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虽然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了抚养费数额,但该数额明显高于赵小雨的实际生活需要,协议约定侵犯了被告配偶的财产权利。

目前,赵小雨在国内生活,应按照国内的实际生活需要及被告的经济收入综合确定抚养费数额。最终,槐荫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小雨由原告王菲抚养,自2016年9月起,被告赵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至赵小雨独立生活之日止。

该案中,如何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的效力,成为王菲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虽然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了抚养费数额,由于赵磊有配偶,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取得妻子的同意,否则,侵害了其妻子的利益,因此,该协议有关抚养费的数额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