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输入病例近6成治愈出院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4月25日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已有近6成治愈出院,其中重症病例较一周前下降了53.2%。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超9万例,境外疫情继续扩散蔓延,输入我国风险持续加大,本土聚集性疫情仍有确诊病例报告,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中国垄断市场,以口罩谋取暴利?
商务部回应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到,有媒体报道,中国的口罩生产厂家相互压价,出口口罩被贱卖。也有外媒报道,中国在疫情期间垄断个人防护装备市场,并谋取暴利,中国口罩被高达数倍价格卖到国外,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谢谢记者朋友帮我们总结了截然相反的两类报道,两种论断,也正好印证了个别报道不客观、不准确。”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表示,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快速蔓延,中国在满足国内防控需要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为世界各国商业采购需求提供支持。大家都知道,价格由市场主导,由供需决定,短期内中国出口口罩的价格可能会因供需变化有波动,也可能个别厂家出口价格有异常,但总体看,
中国出口口罩的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是良心品质。
我们
不能因为口罩贱卖,而让加班加点赶工生产的国内企业受到损害
,正当收益得不到保障,
也不能让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损害中国制造的金字招牌。
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从生产、交易、认证、出口等各个环节,强化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依法调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规出口、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和出口秩序的行为,发现有关问题,都会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对确属违规违法的行为,将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商务部解读12号公告
两方面强化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此外,有媒体提问,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2020年第12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公告提到,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新政策不再强调需要药监部门的注册生产证书,这是否意味着防疫物资出口条件放宽了?
对此,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解释,3月31日,三部门发布的5号公告,针对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防疫物资,明确了出口质量监管措施,相关产品出口必须取得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比5号公告,12号公告主要在两方面强化了出口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
具体监管措施概括来说就是两清单、一声明。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由商务部确认符合国外质量标准的生产企业清单,由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
同时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签署声明,承诺口罩符合中国或国外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
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
对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商务部委托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组织专家确认后,相关产品可以出口,相关企业的清单将在医保商会网站上动态更新。
关于之前签订合同的处理问题,12号公告中做了相关的规定,企业可以按照之前的方式执行,但是在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交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为确保政策措施的平稳衔接,商务部在几天之前就已经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医保商会,告知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与外方协商签署共同声明,避免政策实施后,引起通关不便。
就在这次发布会之前,今天中午,商务部又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专门发出通知,周知广大企业掌握审核确认符合国外标准认证流程。这份文件已经在商务部网站公开发布,以提醒有需求的企业及时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