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当庭认罪 2015至2016年
2020-06-18 10:30:57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2015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当庭认罪 报道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张家慧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去年5月份,一封长达47页、近两万字的《联合举报控告书》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编织了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数年来疯狂攫取了巨额财产——保守估计200个亿”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媒体报道,海南一中院发布消息称,2020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