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丽水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12月,丽水市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1月10日,丽水市人民政府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养老,权威发布丽水养老发展15条举措。

丽水市民政局叶水源局长、蒋仲胜副局长,中共丽水市委网信办魏荣坤副主任出席发布会。叶水源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蒋仲胜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那么《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突破点有哪些呢?让小编给你汇总一下:
五个方面的突破
15条具体举措如下:↓↓↓

一、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一)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
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因地制宜编制完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突出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敬老院规划布点。
(二)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通过“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落实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布点;新建住宅小区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单体不小于20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政府通过回购、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配置养老服务用房,2022年底前配建率达到100%。对纳入特困供养、低保、低边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
(三)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转型,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特困人员适度集约供养。原农村公办敬老院的闲置用房采取委托运营、公建民营等方式向社会老人开放;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选择一批自然村设立养老互助点,弥补偏远山区居家养老服务短板。

二、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四)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
打通政策壁垒,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奖补资金与机构等级评定结果挂钩。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1000元、助养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8000元;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护理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6300元,助养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4500元。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按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给予每人每月120元至300元运营补助。公建民营机构按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五)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聚焦补助对象,提高养老服务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对本地户籍低保户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每月补助1250元、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月补助500元;对本地户籍低保边缘户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和低保户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按照一类对象的50%执行。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其本人的低保金不计入养老服务补贴。
(六)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立足丽水“长寿之乡、养生福地”特色,采取“一企一策”特殊招商优惠政策,引进国际、国内2家以上知名企业来丽发展康养产业;政府闲置房产优先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服务,租期可延长至10年以上;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和老年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益智产品等涉老企业;深化养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养老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加精准、公平、便捷的服务。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七)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通过短期托养、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居家上门等方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居家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定期探访、技能培训、健康管理等服务。
(八)深化医养结合。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合作。公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约利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床位,为城乡社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深化家庭签约医生对老年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
(九)探索“养老管家”制度。
依托各类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和志愿组织人员,探索建立“养老管家”队伍,摸清留守、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底数、了解服务需求、开展定期巡访,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方式、政策法规、生活价值引导等咨询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供需资源对接。
(十)打造“丽水居养”综合服务平台。
整合96345便民服务平台,建成运行“丽水居养”综合养老服务平台,形成服务对象申请、评估审批、智能派单、规范服务、跟踪回访、审核支付等闭环式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养老服务,实现政府审批监管、企业服务操作和社会供需对接一网服务。

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
支持在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康复、护理、管理等各类养老专业人才;推进在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2020年底前各地建成1家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2022年前全市培训各类养老从业人员12600人次。
(十二)健全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
设立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以赛促训,积极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

五、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十三)开展评估监管。
建立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评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等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与政策扶持挂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十四)加大财力投入。
整合现有各类涉老资金,从2020年起,全市各级福彩公益金6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设立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基金,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投融资支持。
(十五)强化机制保障。
设立丽水养老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的重大政策、机制问题;继续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