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技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
……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开学?
今天
黄石发布重要通知
根据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必须经评估验收后方可开学
凡评估未通过的学校严禁擅自开学
评估验收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以及民办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各类学校),均纳入属 地评估验收范围。
评估验收标准
1.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 炎防控技术方案》。
2.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中小学《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3.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湖北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方案》。
具体操作按照《黄石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
评估验收程序
(一)制定方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全市学校开学评估 验收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工作规范制定本地区开学评估验收实施方案,报市疫情防控 指挥部备案。
(二)学校自评。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对照开学评估验收标准 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鄂东职教集团所属中职 学校、城区其他中职学校、城区技工学校、城区民办高中学校在 开学前 2 周内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办公室提交 自查报告,并提请确定验收时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 工作组直接市级验收;其他学校在开学前 2 周内向属地县(市、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自查报告,并提请当地指挥部确定验收 时间。
(三)县级评估。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 排,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政法、公安、卫健、城管、交运、应急、 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提交申请验收的学校逐校开展评估验收,根 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给出评估意见。
(四)市级抽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对提交 申请验收的市级验收学校逐校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学校实际工作 情况给出评估意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将在县 (市、区)指挥部评估基础上进行抽查,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 20%。
评估验收时间
(一)高三(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年级)复学验收时间:
1、县级评估验收:2020年4月28日前验收完毕;
2、市级评估验收:2020年4月30日前验收完毕。
(二)其他年级:根据复学时间另行安排。
黄石市2020年春季学期
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基本条件
具体如下表
(请上下滑动下方图片查看)
根据4月20日
湖北省发布的高三复学时间通知
黄石市普通高中毕业年级
(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年级)
学生将于5月6日统一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