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北京市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强化执法专项行动。1日,海淀区城管队员前往商场、餐厅、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检查垃圾分类落实情况。
5月1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跟随海淀城管队员来到世纪金源购物中心。走进一家化妆品专卖店内,发现地面上摆放的两个垃圾桶均没有张贴分类标识,外观颜色也不符合规范。海淀区城管执法局直属队队员公帅翻开桶盖,发现里面混杂着纸质包装盒、废纸、化妆瓶和废弃口罩等。
今天开始,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目前你们并没有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同时也没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公帅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投放指引》宣传单,递给店铺负责人,这上面对分类垃圾桶的设置规范、单位需要履行的主体责任、未按规定落实的处罚措施等进行了说明,供你们参考。随后,公帅向站在一旁的物业管理负责人说,今天是新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我们主要开展提示、告知和引导工作。物业公司作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责任,指导商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物管部总监杜强当即表示,对于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商户,我们会督促其尽快整改落实。
随后,城管队员来到一家刚刚恢复营业的餐饮企业。该餐厅的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得比较规范,后厨内摆放着四个垃圾桶,分别盛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店长马高锋介绍说,餐厅主要产生厨余垃圾,每天视情况清运一至两次,将垃圾袋扎牢并贴好标签后,运送至商场垃圾回收站。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物管部总监杜强介绍,每天早上,环卫人员会前往回收站分类清运生活垃圾,目前商场的客流量比较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只有平时的10%左右。
据海淀区城管执法局直属队负责人张爱国介绍,五一假期之前,海淀区对城管队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详细解读新条例内容,并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进行了梳理。比如,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垃圾容器内,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我们将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除了海淀区,昨天,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城管第一执法队的队员也在第一时间来到辖区某餐厅的垃圾分类储藏间,围绕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送法上门,演示和指导商家更好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西城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条例正式实施,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指导执法队入户普法、送法上门,通过生动形象的垃圾分类漫画宣传手册和动漫微视频,引导辖区广大商户和居民,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垃圾分类处理习惯,自觉落实垃圾分类,规范分类投放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也呼吁广大企事业单位、商户、居民从自身做起,按指引正确分类、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投乱放,提倡绿色消费和垃圾减量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摄影/本报记者袁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