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潘晓娟
每年的此时,正是花开景美的好时节,更是人们结伴外出旅游的旺季。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袭来,对旅游业来说是一次重创。
4月27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巡视员周卫民在第94场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五一”将至,建议市民合理安排出游行程,不去境外旅游,不去国内的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市民要戴口罩,勤洗手,少去人员聚集处,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外出。
“新冠肺炎疫情是改革开放以来对我国旅游影响范围最广、程度最深的一次冲击。面临这种巨大的冲击,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旅游企业要作出积极应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近日表示,对旅游业来说,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应对挑战。而从长期来看,则需要关注疫情对旅游业内在结构的影响,尤其需要理性对待疫情结束后的“市场反弹”。
疫情给旅游业带来巨大冲击
旅游业是一个环境敏感型的产业,这种敏感表现在非常容易遭受境内外突发事件的冲击和影响,从而导致严重的衰退和滑坡,形成所谓的旅游危机。来自国泰君安证券的研究表明,与其他危机事件相比,自然与人为灾难类型中的流行性传染病对旅游行业的影响范围最广、冲击最严重。这是因为,旅游行业中的几乎所有细分领域均涉及人群聚集与社交。
世界旅行与旅游理事会(WTTC)3月25日指出,此次疫情将导致全球5千万旅游业者失业,相当于旅游行业总就业人数的12%~14%,全年全球国际旅游可能减少25%。世界旅游组织(UNWTO)3月26日预测,2020年全球国际旅游人次将减少20%~30%。
日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线发布的《旅游绿皮书:2019~2020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指出,要关注此次疫情在未来数年内对世界经济格局、全球旅游格局、我国旅游地位、旅游业发展模式等的长期影响,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作出相应的规划,稳妥地进行科学应对和积极引导。
绿皮书指出,疫情的全球性蔓延,必然给全球旅游业造成重大影响。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和重要的入境旅游目的地国,我国应对此有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并对相关政策和发展目标予以必要调整。此外,应慎重对待疫后的旅游市场反弹。围绕疫情结束后的旅游市场发展态势,不少人认为会出现反弹,尤其是在大小长假、暑期等重要时点甚至会出现所谓的报复性反弹。对此要理性看待,从经验看,至少2003年非典时的反弹并不显著。
宋瑞表示,考虑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走势的复杂性、波及地区的广泛性和对学校开学时间的影响等各种因素,恐怕不宜对“五一”、暑期和“十一”等重要时点的反弹有过于乐观的预期。
疫情对旅游业内在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在宋瑞看来,就旅游业的产业链条而言,要警惕可能出现的产业链震荡,关注某些领域可能出现的兼并收购、行业洗牌或投资烂尾,要平衡好“不可抗力”情境下退订背后的法律、行规与道义问题,要思考如何在头部企业率先垂范建立新规则的前提下,维护好产业生态体系乃至实现产业链协同等。
中小型旅游企业面临较大考验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也是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2018年我国旅游直接就业2826万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91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29%。
当前,在整个旅游行业中小企业中占了很大比重,对这些企业来说,疫情暴发后业务停滞不仅仅是收入损失的问题,更可能是对企业的严峻考验。
宋瑞谈到,疫情影响之下,旅游业是稳岗压力最大的行业之一,特别是考虑到旅游就业的特性,更应引起关注。旅游业中的大部分细分行业(如旅行社、住宿接待、餐饮、购物、娱乐等)均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且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在此背景下,要特别关注旅游就业市场的稳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厉新建分析说,由于旅游业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固定性,很多旅游企业的生产能力并不会冗余,这几个月的业务流量损失很难在市场恢复后通过扩大接待能力来弥补。这些中小型旅游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稳定就业、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激活消费等诸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旅游业要以改革促发展
宋瑞建议,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旅游业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要以新一轮改革来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旅游业的新一轮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给国内外经济发展和经济往来带来新的巨大挑战,推动旅游业的新一轮改革开放,既是对冲疫情影响的应时之举,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建议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着重增加旅游业改革(如旅游业现代经济体系建设、旅游要素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投资体制改革、旅游绩效评估与统计体系改革等)和对外开放(如旅游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免税购物制度等)等方面的内容。
二是进一步强化、优化和细化政策。首先,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旅游业的冲击空前巨大。综合考虑旅游业的规模和体量,在GDP、就业和居民消费中的占比等因素,需制定专门的产业振兴政策。其次,要动态调整政策重点。疫情防控初期的政策重点在于全面、紧急叫停旅游活动尤其是团队旅游;疫情防控中期的政策重点在于缓解旅游企业成本压力,除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外,也要关注旅游企业的人力成本支出、房屋租金支出等,进一步推进落实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失业保险费返还等政策工具;疫情防控后期则需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旅游细分行业受损情况和复苏预期,引导各地尽快制定出台旅游业振兴计划、指导意见与实施细则。最后,是明确政策帮扶重点,要以扶持中小企业和稳定就业市场为主。
三是加强疫后旅游市场的引导。在推动复工复产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疫情防控需要与旅游业恢复经营活动之间的关系,使复工复产始终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四是引导旅游就业市场稳定化和规范化发展。充分了解各地旅游企业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贴息、失业补助金、“五险一金”延期缴纳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引导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发展地方性或区域性旅游从业者服务平台,为广大旅游从业者提供用工信息、业务提升、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可借鉴“共享员工”方式,解决旅游相关行业错峰用人问题。此外,还要从长远考虑,推动旅游就业市场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或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