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被处
2020-04-22 19:39:16
详情摘要
有变更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越市监处字
<2020>62
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
名称
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10400066229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志辉
违法行为类型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
责令改正罚款金额:
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没收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
年
0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