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被处
2020-04-22 19:39:16

详情摘要

有变更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越市监处字

<2020>62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

名称

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10400066229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张志辉

违法行为类型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

责令改正罚款金额:

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没收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

04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