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完成事项实施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对德州市工信局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四)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的问题,对此,整改方案明确,违规化工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处置。但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做选择、搞变通,导致整改效果大打折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国土资源厅放松要求,以处罚替代整改,导致全省400余家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企业得以“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对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违规化工项目依法依规处置。
三、整改措施
(一)各县(市、区)对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化工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逐一复核处罚处置情况和手续补办情况。对未取得土地或规划手续的企业,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要求,依法依规完善规划、土地手续,2019年6月底前,未补办完成的予以关停。
(二)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销号管理要求,建立详细台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号报备;相关部门每月调度1次,每季度实地督导1次。将违规项目整顿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关停违规化工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排查违规化工项目,对新发现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
四、完成情况
市工信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作为牵头部门,2019年5月16日与市自然资源局针对无土地、无规划手续违规相关以罚代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已经作出处罚但尚未完成补办手续的违规项目限期2019年6月底前补办完毕,逾期无法补办手续的全部停产。2019年7月16日市化工专项行动办下发通知严禁未完善手续企业恢复生产。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反馈我市违规用地化工项目清单,认定我市违规用地化工企业18家,其中已关停或转产的14家,实地未建设的3家,已办理完成用地手续的1家。认定我市无规划手续的化工企业136家,其中已完善手续的54家、已关停31家、经核实企业不存在3家、企业只有工商登记未实际建设的4家、属于非化工企业的2家、经进一步核实具有规划手续的14家、依法依规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7家、已经取缔或转产的21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要求全部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共7天。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