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实施意见 实行属地管理
2020-01-18 01:05:51
三是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其中,民政部门管救助、城管部门管劝助、公安部门管应急、卫生部门管急救、财政部门管经费、市政部门管场所、城建部门管工地、交通部门管运送、人社部门管零工。
《实施意见》还对各区县、各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记者 周明)近日,西安市出台《关于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方法,使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相得益彰,形成抓好救助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构建多部门协调共管体系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密切协作,实行整体管控。
《实施意见》明确,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成立街头救助服务队,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