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公交爆炸案被告人被判死缓 公交车严重受损的后果
2019-11-16 15:45:08

视频截图 夹江公交爆炸案被告人被判死缓 15日,备受关注的四川夹江“2018.12.05”公交车爆炸案,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卢仕兵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夹江公交爆炸案事件怎么回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仕兵于2018年12月5日利用自制爆炸物,在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南路的王水井公交站台,对车牌为川L78328号的3路公交车实施爆炸,造成20余名乘客受伤,公交车严重受损的后果。